HSCI | 10,851.4 | ![]() |
-126.0 | |
HKSPLC25 | 42,983.9 | ![]() |
-309.2 | |
HKSPGEM | 131.8 | ![]() |
-4.0 | |
HSCEI | 10,851.4 | ![]() |
-126.0 | |
HSCCI | 4,046.2 | ![]() |
-21.4 | |
HSFML25 | 9,729.0 | ![]() |
-159.5 | |
H-FIN | 16,647.7 | ![]() |
-22.7 |
李先生,彼於一九九八年畢業於北京建築工程學院城市燃氣工程專業,並為高級工程師。李先生於天然氣設計,策略規劃,基礎設施投資及市場開發方面擁有逾20多年的經驗。李先生現任北京燃氣集團資本運營部經理,並於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六年擔任北京燃氣集團規劃與發展副經理。他曾擔任多個職位,包括設計、顧問、業務經理及營銷副總監。在北京燃氣供熱工程設計研究院工作了11年。李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金先生,自2019年9月27日起被任命為公司執行董事。他自2018年4月起為本集團之副總裁及本公司部份附屬公司之董事,彼於1992年獲北京建築工程學院(現為北京建築大學)城市燃氣工程專業學士學位及於2001年獲北京工業大學電子與通訊工程碩士學位,現為高級工程師。金先生於燃氣工程、運營調度及企業安全等方面擁有超過25年的經驗。在加入本集團之前,金先生自1992年至2000年於北京市煤氣公司擔任管網業務工作,自2000年起於北京燃氣集團工作,擔任北京燃氣集團企業安全部副經理。
楊女士,一九九七年畢業於北京市石油化工學院會計學,並於哈薩克斯坦東哈薩克斯坦國立技術大學獲得經濟學碩士學位,並為高級會計師。楊女士於多家能源公司擁有超過20年的會計經驗。自二零一七年三月,楊女士一直擔任北京燃氣集團財務部副經理。
葉先生,於一九九六年畢業於瀋陽理工大學工業設計專業。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加入本集團,現任本集團高級副總裁。葉先生於多家能源公司的市場開發、運營及管理方面擁有超過19年的經驗。他於二零零一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於新奧能源工作,並於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在其他能源公司工作。
高先生畢業於英國華威大學商學院,持有經濟財經碩士學位。彼為英國/香港註冊會計師及香港特許秘書公會會員。高先生擁有逾 20 年在中國財務與項目管理領域的相關管理要職的豐富經驗。在加入本集團前,高先生在中華煤氣國際有限公司任職不同崗位,包括項目跨境收購及項目財務管理工作達 7 年。及後,高先生加入馬來西亞政府下屬納閩國際商業金融中心任職中國及香港區董事,曾參與香港政府的伊斯蘭金融發債相關法律的起草與答辯工作,曾參與海外離岸金融中心的政策與法律推廣工作,並出任盈鷹諮詢顧問有限公司的董事職務。
董事會負責履行企業管治職能,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職能:
. 制訂及檢討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鄭明杰先生(董事會主席)
郭錫燊先生
胡曉明先生
洪 濤先生
施春利先生
非執行董事
鍾愛玲小姐
獨立非執行董事
林汕鍇先生
黃 彪先生
馬安馨先生
董事會下設三個常設董事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訂有一套書面職權範圍,及執行下列職能:
審核委員會成員:
林汕鍇先生(審核委員會主席)
黃 彪先生
馬安馨先生
提名委員會訂有一套職權範圍,其角色乃為下列事項製定一套正式及透明之程序:
提名委員會成員:
馬安馨先生(提名委員會主席)
林汕鍇先生
黃 彪先生
鄭明杰先生
薪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
1. 檢討薪酬框架並向董事會作出推薦意見供其作出決策,以釐定及╱或檢討每名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包括與執行董事及本集團控股股東有關之僱員(如有))的特定薪酬福利及僱傭條款,惟會審慎與相同或類似行業之相若公司之薪酬及僱傭條件作比較(以防薪酬上升而表現無相應提高),並提交建議供全體董事會批准;及
2. 以其視為屬權宜之方式履行職責,惟須一直遵守董事會不時對薪酬委員會施加之任何規定或限制
薪酬委員會成員:
馬安馨先生(薪酬委員會主席)
林汕鍇先生
黃 彪先生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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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上市日期 2011年07月12日
公司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中16-18號新世界大廈一期14樓1411室
電話 3425 4538
傳真 3425 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