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CI | 10,946.3 | ![]() |
40.4 | |
HKSPLC25 | 43,24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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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SPGEM | 136.9 | ![]() |
3.2 | |
HSCEI | 10,946.3 | ![]() |
40.4 | |
HSCCI | 4,142.2 | ![]() |
51.3 | |
HSFML25 | 9,866.5 | ![]() |
51.9 | |
H-FIN | 16,636.7 | ![]() |
7.7 |
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执行董事及执行副总裁
执行董事及副总裁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
财务总监
储辉先生,于2014年7月7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于2013年7月18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并于2016年5月30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主席(「主席」)。自2016年5月30日起,彼亦为本公司企业管治委员会的主席。于中国电线及电缆业积逾21年经验。由2005年5月至2014年12月,彼出任江苏中煤电缆有限公司(「中煤电缆」)之主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中煤电缆之制造、营运、销售及行政事务之整体管理。自2014年7月起,彼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Extra Fame Group Limited、江南电缆(香港)有限公司及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无锡江南电缆」)之董事。自2015年9月起,彼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江南电能控股有限公司及江南电能(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由2003年6月至2004年11月,彼为无锡中南矿缆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由2001年11月至2003年5月,彼为无锡市江南线缆有限公司(「无锡江南线缆」)之副总经理。由1997年11月至2001年10月,彼为上海沪旭电缆厂厂长。由1994年12月至1997年10月,彼从事电线及电缆销售及市场营销。
储辉先生为第二届江苏省煤炭机械工业协会管理委员会(2nd Governing Council of the Jiangsu Province Coal Mining Machinery Industry Association)副主席、第二届国家喷泉专业委员会(2nd National Fountain Professional Committee)副主席及宜兴市慈善会常务理事。
储辉先生曾获颁多个奖项,包括宜兴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颁发之优秀企业家、江苏省煤矿机械工业协会于2006年颁发之江苏省煤矿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由多个团体(包括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及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于2008年联合颁发之无锡市十佳青年企业家之一、由多个团体(包括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事局及无锡市青年联合会)联合颁发之第十七届无锡市十大杰出青年之一以及由多个团体(包括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宜兴市人事局及宜兴市青年联合会)于2006年联合颁发之宜兴市优秀青年。储辉先生现为宜兴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储辉先生亦参与多项慈善活动,并于2007年获中共宜兴市委员会及宜兴巿人民政府颁发慈善明星奖。
储辉先生就读于东南大学,并于2004年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储辉先生于2005年获江苏省人事部确认高级经济师资格。
储先生为以下各公司的唯一董事:(i)无锡光普投资有限公司,由储先生全资拥有,而其全资拥有光普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光普香港」);(ii)光普香港,全资拥有本公司股东Power Heritage Group Limited(「Power Heritage」);及(iii) Power Heritage。无锡光普投资有限公司,光普香港及Power Heritage各自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予披露的权益。
储辉先生为本公司前主席兼前执行董事芮褔彬先生之女婿,而储辉先生之配偶为执行董事蒋永卫先生之配偶之表妹。
夏亚芳女士,于2011年1月26日获委任为董事,于2012年2月25日获委任为行政副总裁,并于2012年4月20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亦为本集团数间公司之董事。彼于于2004年加入本集团。夏女士掌管我们的整体日常营运。彼于2011年8月获委任为无锡江南电缆的总工程师。夏女士在中国积超超过22年电线电缆行业的经验2001年4月至2004年1月期间,彼出任无锡江南线缆的技术处处长和副总经理1996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夏女士为无锡远东电缆厂的电缆研究技术工程师及交联电缆厂厂长。于任期内,夏女士负责该厂的生产及日常营运。 1992年7月毕业于南京金陵科技学院(前称南京金陵职业大学),获得机械及电气工程副学士学位。夏女士于2005年11月及2007年9月分别获得江苏省人事厅颁发高级经济师及高工程师资格。
蒋永卫先生,于2012年2月25日获委任为副总裁兼董事,并于2012年4月20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企业管治委员会的成员彼彼为本集团数 间公司之董事。蒋先生于2004年2月加入本集团。彼为为我们的生产部门主管,负责我们的生产管理。彼在中国积逾23年电线行业的经验蒋先生自2004年2月 起担任无锡江南电缆董事1997年8月至2004年2月期间,蒋先生出任无锡江南线缆的副总经理,负责整体生产。1990年1月至1997年7月期间,蒋先生出任无锡 蒋先生于2004年7月毕业于东南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蒋先生于2005年11月获得江苏省人事厅颁发高级经济师资格蒋永卫先生的配偶为 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储辉先生之配偶的表姐。
何植松先生,于2012年2月25日获委任为董事及于2012年3月1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主席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 1996年7月至2002年2月期间,彼任任职于广东珠海司法局1994年11月至1996年7月期间,彼为为珠海三联律师事务 所在的合伙人1992年7月至1994年11月期间,何先生任职于珠海金湾(前称三灶)区政府。何先生于1992年7月及1999年7月分别于西南政法大学及 中国人民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及法律硕士学位。
杨荣凯先生,于2012年2月25日获委任为董事及于2012年3月1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年7月起出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所,其后于2007年更名为“国网武汉高压研究院”,并随随与国网南京自动化研究院合并及于2008年获命名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下文称为“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设备检验测试中心电缆质检站站长杨先生于2011年4月起担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电缆集团筹备组成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期间,彼出任电缆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及电力科学研究院电缆质检站副站长2005年1月至2008年7月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彼出任电缆技术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及电力科学研究院电缆质检站副站长1985年10月至2006年12月期间,杨先生于电力科学研究院担任多项职务(包括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而现时则为电缆质检站副站长。彼于2001年6月获委任为电力行业电力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杨先生于1985年12月毕业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取得工程硕士学位。杨先生于1992年12月获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颁发高级工程师资格。
简民锐先生,53岁,在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市及私营公司拥有逾20年之会计及审计方面经验。2007年6月至2015年1月期间,简先生为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83,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公司)的审计及调查部门主管 。简先生亦曾于美国国际集团、九广铁路公司、香港贸易发展局及渣打证券有限公司等公司负责审计及合规范畴的工作。简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简先生于1989年12月获香港浸会大学(前身为香港浸会学院)颁授工商管理荣誉文凭,1992年1月获香港浸会大学金融学士,并于1998年7月取得赫瑞瓦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陈文乔先生,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彼亦为本集团数间公司之董事。陈先生于2011年1月加入本集团。陈先生积逾30年财务及营运的经验。 2007年6月至2010年12月期间,陈先生于新华悦动传媒有限公司出任副首席营运官。 2001年3月至2007年5月期间,陈先生为新华财经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及业务发展常务董事。 1990年1月至2001年2月期间,彼于怡富集团出任不同的管理职务。陈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陈先生于1984年11月于香港理工学院取得会计专业文凭,并于2003年11月于香港城市大学取得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曹顺康先生,为国内之财务总监。曹先生于2004年加入集团之子公司江苏中煤电缆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曹先生被委任为无锡江南电缆又向公司之财务总监,负责中国境内之会计和财务。 1997年7月至2003年5月期间,曹先生在宜兴市新芳供销社工作。彼历任统计、会计、办公室主任、社管委主任助理。曹先生是中国会计师。曹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江南大学经济于管理专业,并于2013年于中国地质大学进修财务专科毕业。
于2012年2月25日,本公司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按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建议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目标为协助董事会履行其对本公司及其各附属公司的受信责任,以为股东的整体利益行事,其主要职责包括:(i)考虑本公司外聘核数师的委任、续聘及罢免,并向董事会作出有关推荐建议;(ii)批准本公司外聘核数师的酬金及委聘条款以及其任何辞任或罢免问题;(iii)审阅及讨论本公司的财务控制、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iv)监察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年报及账目、中期报告及(如已编制以供刊发)季度报告的公正性,并审阅其中所载的重大财务报告判断;及(v)根据适用标准审阅及监察本公司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审核程序的效力。
于2012年2月25日,本公司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并按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建议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i)就本公司对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设立制定薪酬政策正式透明的程序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ii)经参考董事会的企业目标及目的后审阅及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iii)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及(iv)审阅及批准有关辞退或罢免行为不当董事的赔偿安排,以确保其与相关合约条款一致,以及属合理及恰当。
于2012年2月25日,本公司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按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建议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目标为就委任董事会成员及评估各董事会成员的表现实施一套正式、透明及客观的程序,以及于其年报中就本公司对董事会成员的提名及评估政策作出清晰披露,其主要职能包括:(i)每年审阅董事会的多元性,当中包括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最少一次,并就任何建议变动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配合本公司的企业策略;(ii)就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继任计划(尤其是主席及主要行政人员)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iii)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iv)持续审阅本公司的领导需要(执行及非执行),以确保本公司能够持续地于市场有效地竞争;及(v)识别出适合及合资格人士成为董事会成员。
于2012年2月25日,本公司成立企业管治委员会(「企业管治委员会」),并按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建议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企业管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i)制定及审阅本公司有关企业管治的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ii)审阅及监察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iii)审阅及监察本公司有关遵守法定及监管规定的政策及常规;及(iv)制定、审阅及监察适用于本集团雇员及董事的行为守则及合规手册(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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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2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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